您好,剖腹产术后产妇神经损伤,造成左腿行动不便,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鉴定对患者有利吗?按赔偿来说,医疗事故是不是赔偿得多呢?该怎么做才对患者有利?
麻醉后,产妇马尾神经损伤,左腿股四头肌不能屈伸,肌肉萎缩,无知觉,肌电图显示神经电位未引出,腓总神经电位及低,不能背屈。手术后第二天产妇有提示几次腿动不了,医生都说属正常现象,是镇痛泵未撤,产妇要求撤掉,医生说没到时间,要三天才撤,等撤掉后,腿还是不会动,12天后请专家会诊为神经损伤。现在已一年了,还是未恢复正常,请问这属于多少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话,我们的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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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 :把一日清单或费用清单,检测化验报告,诊断证明,住/出院证等所有病历扫描到我帮您看一下,如果没有,建议立即复制并加盖医院印章之后扫描到我信箱,对有关所有病历医疗实物进行封存,做证据保全,帮你看一下病历等有关资料之后,才知道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再决定采取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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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