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从2012.9开始在现在的公司工作至今(2013.7)一直未给她缴纳社保,也为签劳动合同。现在怀孕了,考虑如果在苏州生的话没有社保承担不了费用,所以想让公司尽快缴纳社保。但感觉老板不一定会给交,所以考虑如果谈不妥的话就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想问一下如果到时要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哪些赔偿?现在还工作不满一年,是否要赔偿双倍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现在她只有公司的工牌,和一些工作资料,工资都是按月打到卡上的,没有工资条,也没有考勤记录,她公司是指纹考勤) 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辞职是不是也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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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7月的双倍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工牌等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资料准备好。
追问:谢谢 不过还想详细了解一下 现在的证据已经可以了吗?还需要什么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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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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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直接申请仲裁,要求2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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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另外不缴纳社保可要求一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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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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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