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卖方是离婚后买房的并以其女儿作为房屋户名,6月份我们通过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目前我们已经支付了定金1.5万,首期30%房款,以及中介费。但是卖方的公证书只有女的一房签字的,国土局为了保护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不予过户。目前卖家不去找离婚的前夫,不想卖房(原因可能是这段时间同户型房价上涨10万左右)。作为买方我们需要起诉卖家必须完成合同交易或者申请赔偿(中介提供的合同里面规定由于卖家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或者以房款20%进行赔偿)请问我们如果向法院起诉让卖家必须完成房屋交易,法院会以什么手段来促使卖家完成交易呢?另外卖家在南山区还有房产(身份证是南山一个小区的地址)。如果要求按照房款20%赔偿是指按照我们目前签订买卖合同的那个房价还是卖家购房的房价?如果卖家拒不赔偿20%相应金额,法院会如何执行?一般都是要求双方调解最终减少赔偿金额?非常感谢律师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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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未成年的房产,若处置是否经父母双方同意;另一方是如果一方违约,那么依据你们的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赔偿定金的问题,法院目前的判案标准一般会支持百分之十。建议来电咨询,看你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更好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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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未成年的房产,若处置是否经父母双方同意;另一方是如果一方违约,那么依据你们的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赔偿定金的问题,法院目前的判案标准一般会支持百分之十。建议来电咨询,看你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更好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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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建议你们积极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可以考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的20%是一般是按照房屋交易价格。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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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签订买卖合同的那个房价的20%支付违约金。法院可强制执行,不一定要减少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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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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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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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卖方按合同房款的20%支付违约金,法院不会支持完成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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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