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2日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30%,买方付定金2万元,并付了一部分首付,但新政实行后买方要求退房。合同中违约责任要求:乙方(买方)中途悔约,不得向甲方索还购房定金,甲方(出卖人)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10日内将购房定金退还给乙方,同时违约方应付给守约方房产总价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中介费。
请问我可以要求买方哪些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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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定金在合同中同时约定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予以追索,所以你自己可以计算一下那个高就要那个,中介费损失属于因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应由对方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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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使用,中介损失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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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即你要么主张买方承担定金罚则(也就是定金不返还),要么主张买方依据合同约定向你支付违约金。
二、若你还有其他损失,你也可以向买方主张。
三、首付款你无权扣留,但可作为买方违约对你造成损失为由,不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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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