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在购房时也购买了地下室,当时合同上写明,架空层是按住房的半价计算!住房的均价是650元/平米,也就是说按合同来说地下室应当是325元/平米。可现在开发商要收560元/平米,这合理吗?而且开发商在合同上写明住房厨卫有简易装修,后来没有,说是补28元/平米给住户,但也没有补给大家!因为这个情况,所以我们这个小区的住户还有很多人都一直在跟开发商讨价还价。但现在开房商要我们大家把钱按他们说的全部交给他们,否则说要我们承担法律责任!请问我们应当怎么办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