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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东莞一个工厂上班。今年东莞政府要求底薪上涨,从1170加到1310。我们公司的工资构成是:底薪+绩效+加班费。其中底薪和绩效奖是固定的,只有加班费根据出勤天数上下浮动。说到政府要求涨底薪,应该每人底薪增加140块,可是我们厂就直接从绩效里挪了140块到底薪那一部分去,结果相当于一分钱没涨,只是加班费增加了几十块(因为加班费是根据底薪算的)。我想请教一下:我们厂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吗?前两年东莞有一家韩国厂也是同样的做法,结果员工罢工,那家厂的老板又乖乖按照政府规定做了。

合同纠纷
2013-07-02 11: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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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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