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7月进入公司,签订3年合同,由于6月底左眼白内障手术和公司请假五天(白内障已影响到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此前4月底的时候和领导请假过,领导承诺晚一个月会多批几天假给我,但是没有兑现),公司领导推脱不批,待我手术回去后,公司以连续无故旷工3天以上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辞退我?如果没有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以及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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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个月计算,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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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仲裁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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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权辞退,应该给你发病假工资。假如手术后不能适合工作,可以补偿你然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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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的做法存在违规之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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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