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二年七月参加工作,中专毕业时与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但是单位从未给上过社会保险。零九年八月前后有劳动科来检查工作,单位负责人骗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并承诺检查后给大家上险。检查合格后却一直没有履行承诺,我自己从零九年二月开始一直自费上三险至今,有与人才中心签订的存档和上险协议书,还有自费上险的存折和存根,我能否要求单位给我补偿从零二年至今的保险?以什么为依据要求单位补偿?大概金额有多少?若不能达成一致补偿意见,该怎么样申请劳动仲裁?我手上有盖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两份,还有单位在从前经营地址的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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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较为稳妥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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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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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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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还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仲裁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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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可以要求赔偿金.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缴保险.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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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