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家店做了一年,没签合同,现在无故让我自动离职,就是辞退我。我不愿意自离就恶意把我调很远的地方工作,逼我自离。 现在公司说不自离也可以,我要去XX店上班,(很远)我说:想在近的店上班,可是公司的人说近的店不要你。(你要去XX店上班,不去就是不服从公司安排。要不自离。自己选择。)就丢下这句话。公司有一条规定:旷工3就当离职。公司没有安排我上什么班,我也没有问。 这两天没有去上班,我这两天想申请仲裁,但明天第三天了。如果明天申请成功了,那公司是不是也可以拿我三天没有上班为由说是我自己离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