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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公司的M部门因与一家B公司合作的缘故而对该部门的员工裁减,而被挑选留下来的员工就会与新成立的公司重新签约并隶属该公司之下。现在我属于被留下的那部分,但是我不想留下。对于他们裁减的员工公司会有相应的赔偿政策,但是听说是对于他们的正式员工,可是我之前签约的公司只是挂靠他们的一间广告公司,但合约上有说明我是服务于该公司的。我是03年11月入职的,入职的时候公司已经写错的我的名字,第一份合约是03年11月到04年11月,第二份是04年11月到05年11月的合约(正确写有我的名字),另外一份是05年1月到05年5月的(合约上还是写上原来错的名字,同音字之类的),还有一份是05年6月的,完全没有公司盖章的。听说,被挑选留下的人,如果不愿意留下将得不到任何赔偿。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所在的公司与我的雇佣关系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我要怎样做才可以离职并得到相应的赔偿呢?谢谢!

劳动纠纷
2005-07-08 01:09: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广东广州)我的公司会将我所在的M部门出售给另外一家B公司,但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跟我们这些的非正式员工(公司是外资企业,分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员工)商谈去留的问题(公司总部已经将大部分的正式员工给解雇了,当然包括我们的直属老板),而我和公司的合约5月份已经到期,可现在公司还没和我谈新合约的事情,
    1.如果公司要解雇我或者我要离开公司话,我可以得到赔偿或者经济补偿金吗?
    2.如果公司在这个月底要我签一份新的合约,可能是和B公司签的,这样合理吗?
    3.如果我不接受新合约的话,我可以采取怎样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呢?谢谢
  • 我今天问了公司的有关人员,确认了如果我公司要求我留下,但我又不愿意留下的情况下离职,我将得不到任何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急!!!
  • 谢谢你的解答。
    但是我想知道现这样子可以吗?
    1.我的公司将在下个星期要我们签一份新的合同,听说要转新的挂靠公司,还有就是与新公司的签约。
    2.我上面提到的签过的合同,那一份才真正有效呢?
  • 如你主动辞职,则难以要求经济补偿,可以采取和单位协商解除或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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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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