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先生在2002年加盟了一家公司做装饰工程,后因为各方面原因导致他提前一年也就是2004年底退出了这个公司,退出前己经和总部将所有的财务等等事情全部处理好,但因为是做工程的吗,难免会产生一些维修的情况出现,在这三年内总部花了六万元左右来维修我们这个公司曾经做的一些工程的售后服务.我想咨询下: 1\ 因为我和我先生的财产是分开的,如果总部要求他来支付并赔偿这个款项时,我要不要承担这笔费用? 2\ 我先生目前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我们有房产,上面是我们俩人的名字,如果支付不了这笔款项时,法院会不会要求拿我们的房产来抵押? 3\ 我们俩的财产分开只是口头上的协议,法院会不会承认我们这种口头协议呢? 以上就是我的问题,谢谢!

其它综合
2008-03-13 15:41: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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