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有一女三岁,协议离婚时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出所有学费及生活费。南方家人在带小孩后回女方家,小孩说了一些女方家不爱听的话语,女方家认为是男方家人教唆,现在不让男方家人见小孩。我作为男方家人都希望小孩健康成长不可能教小孩反面的东西,但女方不听解释要这么去断定。我作为男方家人能否起诉从新判决孩子的抚养全,前提是之前协议男方已签,有什么办法??女方不讲道理。谢谢!
-
即便是牵了离婚协议,办了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予以变更,但是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在本案中,男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南方必须有证据证明女方的直接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很大的不利因素,或者是男方的直接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很大的有利因素.简单的说,孩子的抚养权依法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必须达到一定条件。到了10岁以后,孩子还有选择由谁抚养的权利。
-
可以起诉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