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后一起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当时娘家出了大部分首付,没有写借条,但是有从我妈银行账户转账到我老公账户的转账凭证。现在我打算离婚了,请问是否可以补写一张由我一方签字的借条给我妈,让当初这笔首付款成为共同债务?
另,他和孩子的户口在他爸妈那里,如果现在拆迁,我可以主张分割他和孩子拆迁所得吗?存在孩子名下的钱离婚时如何分配?(孩子2岁)
家庭冷暴力在离婚时该如何举证和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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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证据借条是不能倒签的。关于这笔借款是可以在法庭上推定的。其次,拆迁款的问题,如果在离婚前拆迁款已经下来了,那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离婚后发放的,则另案起诉。孩子的拆迁款由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存在孩子名下的钱款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由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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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先生认可否则由法庭核实后可以作为借款。你可以主张分割你先生,孩子的不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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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实际情况来看,属于赠与。二、你可以主张他的拆迁所得,孩子的属于孩子所有。三、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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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