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是做快递行业的2012年2月28日和老板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一年,直到2013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合同上注明辞工之日起4个月后结清所有账目。合同到期当天老板忽然说要个我们承包区涨价,我就说不做了。但是现在就是牵扯到了押金老板不退还,合同上注明是不做了的提前40天和老板说,但是我并没有合同到期当天晚上就和老板说了不做了,老板说等到他找到做的人我才可以离开,当天老板找到了人,2月28日老板电话我说找到人了,也叫我不用上班了,第二天那个人没来上班,老板电话我说昨天请那个人没来,忙不过来又叫我去帮忙,后来我帮了他一天,到现在已经是4个月了,我问他什么时候退我的押金,他说是我没按照合同来办不退。请问可以告老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