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合同是2011年10月31日到期,可是公司叫我2012年1月4日去签合同,我可以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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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的
在现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应当不只一种,应当及时维权处理,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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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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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愿意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愿意续签要求解除的,你可以向单位主张自08年1月1日至合同到期日为单位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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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的
咨询专业庄律师,采取合法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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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没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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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的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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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