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地人,现在句容一家在公司上班,从仓管员做起,一年多以后做仓库主管,做了三年多了,现合同快到期了,公司以工作调动为由调我去别的兄弟公司,工资会降低,而我也不想去。这个月我的工资条上少了一千多,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原本合同上写的工资为4400,财务说是按照半个月的主管工资,半个月的仓管员工资),下个月发工资就按仓管员工资发,只有两千一个月(实际仓管员工资不止两千)。现在我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么?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帮帮忙,真心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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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啥时到期?那你不同意去,让公司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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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的形成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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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