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想买我的房子,交了定金2万元,我给他打了一张收条,也写清楚了在10日内交清全款,只写了一份给王某了,她有银行给我打款的小票,过了10日后他反悔以别的理由不买房子了,请问:定金我是否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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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返还 协商不成 让对方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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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没收定金,但需要看定金的数额是否合法,因为法律规定,定金应当不高于合同价款总额的20%。建议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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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用退还,对方属于违约。需要详细的法律解释,联系我给你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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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