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个法律问题,谢谢我公司给另外一个公司提供电子产品 2012年4月份货款金额:24800元RMB,根据协议月结60天的付款方式,该公司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应该支付给我司所有货款,他们7月份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欺骗我司,经原告多次跟催货款,又于9月份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后经追货款,于2012年12月3日支付现金1000元RMB,2013年1月4日转支票一张金额:12410元RMB,至今一直没付剩余货款11390元RMB。现在我们以票据纠纷 告了那公司,可是那边通过法院给我们电话说要调解,他说我们公司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的信息说我们的产品有问题,如果我们产品有问题 ,他们公司之前也不会多次给我们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