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请教您一个问题,本人是从2014年3月1号开始在公司上班,已经有8个月了(到十月份),公司已经和我购买社保4个月(从7月份开始到十月份),医疗购买3个月(从8月份开始到十月份),公积金是自己出钱缴纳4个月(从7月份开始到十月份),其他的没有购买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提前一个月告知我说公司不需要人员了可以做到下个月自己另找工作,请问律师,我可以得到什么经济补偿(怎么计算补偿标准),要是有合适的工作我是否可以提前离开,离开公司的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马上结清工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