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以前的房子 现在还可以办房产证吗

房产纠纷
2013-06-19 07:00: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需要到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您需要到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