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于1994年购买了一套售后公房。当时政策规定只准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写了我丈夫的。2012年12月我先生因病去世。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如可以,到哪里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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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然是可以的,但其实质是继承,而不是夫妻间的加名。2、你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诉讼)取得房产交易中心需要的法律文书。3、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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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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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然可以了,不过需要先去法院确认继承权,然后再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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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政策房屋加名可以通过诉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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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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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公证或诉讼办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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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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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你要及时起诉,本律师代理过同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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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的,要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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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需要办理公证书后变更名字,先去公证处,然后到房地局交易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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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先生其他承人协商,办理继承手续时先确认你应当享有的份额,协议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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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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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