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属于服务行业,无法按照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作息,比如一周只能休息一天,节假日也要上班,但是不能支付加班费,只能安排补休。此种情况应签订怎么样的劳动合同?
-
您好!根据劳动法,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工作制度;不能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一周休息一天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当支付加班报酬。但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不论是否安排补休,都要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报酬。用人单位违法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不论是什么行业,用人单位都应与工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但是很多公司鉴于自身经营性质,会在合同中对工作时间作出相应的调整。若公司采取的是调休的方式,在未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时间范围内,一般是允许的,但公司应支付职工相应的加班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