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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公司目前在上海张江,我们部门需要搬迁至青浦工厂,青浦工厂与上海张江公司不是同一个名字,本人不太愿意起,现因个人暂时未找到下一家,故先将就去青浦。我与公司协商将原有合同变更至现在新公司,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变更协议,内容大致是我与张江公司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现青浦公司承继我之前在张江公司的工龄,年假,福利。 现在我怕后续情况有变,有可能我会与公司产生纠纷,比如某天我与公司有纠纷,双方协商不下,公司要与我解除合同,前提是合同没有到期,按照合同法规定,我理应获得赔偿。我想知道的是这样,公司会不会只按照我在青浦公司工作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赔偿金?

其它综合
2013-06-11 19:18: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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