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1年通过***局和人民公社招工考试进入电力企业的,1999年电力体制改革,政府就把人财物交给电力公司了,当年就要和我们改除劳动合同,在合同上我就签了不同意二字,不过多久,他们就说给你们补尝金3750元,去拿,我们也没加考虑的拿了,2013年4月5日办退休,我才发现我前面的25年的工龄不见,我找公司,公司要我找社保,社保说你是临工,已清退了,我说我有招工档案,我不是临时,他说,劳动局没招工,请问我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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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依法通过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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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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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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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