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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07年在我们当地参加公益性岗位。签了一份合同。由于工资太低,为了生活我又在一家工厂上班,签了合同。今年这家工厂不干了。员工要求赔偿。清算加班费还有交养老保险。在这期间养老保险我一直自己交的。只有一年多保险是公益岗位那边给交一部分,从自己工资里扣一部分。我想问问工厂那边应不应当给我把这些钱补回来(保险,加班费之类的)他们说我有两份合同不给补。现在这份公益岗位也没了我应当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3-06-09 14:01: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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