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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入职时,公司告知职务是外贸业务员。后来经理要求接手材料清单(材料会计的工作),本人婉拒, 经理说不行必须要做,没有选择权。对于工薪一字不提。这样子的话我应该怎么做?如果经理作法不合法,请告诉我是哪一条法规,法规的内容。谢谢

劳动纠纷
2013-06-06 09: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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