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是我老婆提出来的,我现在也同意离婚。我们就是因为财产分割方面没谈好,他要求离婚后住在我们的房子里。婚前所买的房子产证是我妈和我的名字,而且现在这套房子还有贷款没还完,一直是我妈他们在还。这套房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该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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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婚前的财产并且是你妈妈一直在还贷的话 对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包括房屋增值部分)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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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母亲和你的,与你老婆无关。孩子的抚养事情有你们夫妻商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为工资的20-30%。
详情电话联系,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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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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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与你老婆无关。哺乳期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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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房屋权利,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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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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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份额中婚后你还贷的部份以及增值部份她可以享受一半,如果离婚给折价款后她无权住下去了。小孩抚养权谁的,对方才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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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拿出你妈还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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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与对方无关。
2、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等作为判断依据。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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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