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作九年,合同到期11年6月,快2年未续签,员工一直到现在还在职,入职前三年没有帮交社保,现公司要调动工作双方达不成一致,如果不调动就自己离职,以此来逼员工,是口头通知,因不想做了才发现没续签合同,公司知道了想补签从现在开始的合同,但现在想要离职
请问:1.离职有补偿吗,未续签合同的有补偿吗
2.不想做了,合同我需不需要签
3.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吗
4.我在职,现请假公司肯定不准,请问我申请劳动仲裁是离职还是在职好呢,离职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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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可以提出离职申请。
3、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你们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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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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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不要签订合同,反倒对你不利;可要求补缴社保,以单位违法为由书面申请离职即可,然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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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未交社保,劳动者有权随时离职,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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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你有权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具体可以与我们进行联系。
若还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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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