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所在的公司在政府归建的管辖区域内,需要拆迁,但公司以经营不善,亏损、转型为由进行裁员的方式来解除合同,并在5月28日召集所有员工进行告知,合同将于6月30日终止,并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我们都接到了裁员通知书,要求在其上面签字确认,我感觉不合理,所以至今没有签字,所以有些问题咨询:1、我不签字的后果会如何?2、这样的情况应该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3、我们公司经常放无薪假,并以我们的年假来延长放假时间,无薪假的薪资可以补回来吗?4、我原来是公司工程科的员工,后来就被调到一线做作业员,这样合理吗?5、这次我们端午节放假安排是这样的:8、9号休息,10、11号上班,12休息,之后就正常上班了,这样合理吗?希望这些为题可以得到你的帮助,在外打工的我在此谢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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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应该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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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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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