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帮亲戚咨询的,大概情况如下
一对夫妻(以下分别称为父亲、母亲)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1994年4月买了一套房子(由父母和儿子媳妇各出一半房款),装修费用都是儿子出的(大女儿可以作证),房屋由儿子及父母居住。小女儿于1994年12月出车祸死亡,获赔偿款28万,由小女婿和外孙女(小女儿之女)继承。这对夫妻前几年已经死亡,之前母亲瘫痪10年,父亲瘫痪6年,都由大女儿和儿子照顾(儿子不工作在家照顾父母),小女婿和外孙女从小女儿车祸后除了过年从来不来。儿子这几年身体不好住在康复医院,状况不佳,还没退休。大女儿提出把房子卖了,钱放在孙女处,用于儿子的各项支出,现在外孙女提出要得房款的三分之一,大女儿放弃。请问要给外孙女三分之一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