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三年前我在郑州某城中村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并且与户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有村委会的公章和村主任的签字,当时村领导和村民都说以后能过户能办房产证,但是合同上并没有这样的保证。现在仍然没有办证的消息,最近我听说城中村安置房不允许对村民以外的人转让,不受法律保护,我想问,这种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可以撤销吗?如果合同无效的话,我能起诉对方并要求还我购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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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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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
追问:你好,我是普通市民,业主是村民,他的安置房至今还没有产权,以没有产权的村民安置房签的买卖合同怎么会有效呢?对非村民转让安置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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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