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九年前病逝后,父亲于八年前又领证结婚了。我家原来有一套房产,是在我母亲健在的时候就在我父亲名下的。后来我也结婚了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父亲又另外买了一套房和后妈一起住,我居住的房子在六年前房改拆迁了,然后还迁房下来也三年了,我交钱办理了新的房产证,但是还是父亲的名字,关于我后妈 她是沈阳人,她在沈阳还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孩子,是和他前夫离婚后有两个孩子,一人判给了一个抚养权、目前也成年了,我想咨询的事,目前这种情况如果不把我住的这套房子过户给我的话,父亲在百年以后,我的后妈以及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对于他们住的房子我没兴趣,我只想保住我自己住的房子。由于我提出这个问题,父亲准备到民政局离婚,我想知道 离婚之后也产生过婚姻关系,会不会产生就我住的这套房产的继承权。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如果去办理法律认可财产继承公证手续 需要花费多少。我只想保住自己这套房产,想知道对于我父亲的婚前财产,房改以后重新办了产权证还算不算婚前财产,我到底有没有绝对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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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您父的财产,您让您父亲写遗嘱,办理公证,把房产给您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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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所居住的房屋,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应提前做好公证。
对于你父亲同后母的离婚问题,应尽快解决,还是要公证优先,毕竟立于你父亲名下的房产你继母也是有同样继承权利的。而且份额还再你之上。
具体问题建议同律师当面分析。如有需要可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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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