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卖方)与梁某(买方)在今年1月份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过户的期限沒有具体约定),过户手续正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先后办理中,现在只差梁某(买方)支付购房余款和相关手续费即可完全履行协议的内容(即完成过户手续)。这时候,梁某(买方)却向我提出要解除协议并要我双倍返还定金(理由是过户时间太长)。请问履行中梁某可以解除协议吗?我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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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解除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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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约定过户期限,则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追问:陆律师你好!谢谢的回答!我再请问一下:梁某突然在履行中提出解约,我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那定金是不是需要返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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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已经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梁某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您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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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