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我父母将父亲祖上留下的一四房改建成2层楼的砖混结构房屋,面积80平米。(父亲有一姐姐,改造房屋时经公正处公证将产权全部给父亲。)产权证写了父亲的名字。
88年,母亲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
91年,父亲再婚,继母带来一8岁儿子。家庭关系不和。94年父亲因病去世,(父亲去世时,与继母的结婚的时间是三年差2个月。)生前留下遗嘱:房子由我一人继承,其余不动。父亲去世后,继母不尽抚养义务,从94年至今一直出租部分房屋并霸占租金。我的学费和生活费用来源:一是靠父亲单位,而是靠自己打工。
2000年,我想按遗嘱继承,继母不同意。于是到公证处办理。却发现留在公证处的遗嘱正本不见了,我手上的遗嘱副本上有父亲的手印,但无签名。
现在我想和继母了解此事。
请问:
1、父亲的这份遗嘱还是有效遗嘱吗?
2、若无效,继母和她儿子有继承权吗?分别继承多少?
3、我能继承房屋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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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综合来看,该遗嘱有效,你应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你母亲去世时,你就拥有了该房产的四分之一,现在按遗嘱继承,你又继承了归父亲所有的四分之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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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父亲的这份遗嘱当时公证了吗?你说留在公证处的遗嘱正本不见了,你问公证处原因了吗?公证处里对于该遗嘱公证的存在还有什么材料可以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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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了。公证处说可能是当时的公证员疏忽了(当时公证员已退休)但没有正本,哪来的副本呢?公证处还有一份原始的询问笔录。笔录上父亲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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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我想请问一下,请律师打这个官司加上诉讼费,大概要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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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问题请向你们当地律师及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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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确实有该遗嘱,则为有效遗嘱。
2、如无效,则你继母与其子有继承权;你们每人1/3。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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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确实有该遗嘱,则为有效遗嘱。 2、如无效,则你继母与其子有继承权;你们每人1/3。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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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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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