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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51岁,在一公司做厨师,早上去买菜回来时,在骑三轮车横过人行横道时被小汽车撞成重伤,上身有多达24处骨折,右脚腓骨骨折,没有生命危险.车主没有逃逸.将如何判罚?车主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这类工伤事故,其公司需要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13-05-26 20:58: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职务行为,如果你母亲超过五十周岁的,按雇工 人身损害赔偿予以赔偿;
    2、司机按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予以赔偿。
    两种赔偿可同时主张,并行不悖,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追问:因为我母亲的年龄是51岁,且其没有公司没有和我母亲签用工合同,这对我们的向其公司的索赔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吗
  • 您好:
    1、这种情况是属于工伤的,可以要求工伤与交通事故双陪。
    2、 (1)、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 2)、先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具体结果而定。( 3)、还可以要求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具体数额以实际产生为限。
  • 如果母亲属于职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在是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有难度。
    但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侵权赔偿。
    肇事司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 车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情况;可以要求公司给申请工伤认定
  • 你属于工伤,既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又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 你的母亲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社保局提起工伤认定。
    车主是一般的交通肇事,一般情况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应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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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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