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父亲在其亲4子女晚娘去世2年后把143mm的住宅赠与了他们,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4子女获得其父赠与的143mm的共有产权,一年后其父去世.4子女谁也不让他人居住而房空着.
又2年后,晚娘的亲4子女把其父的4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其房份额.经过法院调解 晚娘的四子女获得父系四子女的经济补偿,不再追究
2012年.父系四子女中的老四,以公证处公证的形式(没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以经济补偿的方式取得另三份,获得居住权
今年,老二无房想购房 去房管局开无房证明,查有共有房 现在购房属二套房,老二大呼其冤,请教下律师老二该如何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