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个月租了一个铺位,不是跟业主租的,是上任老板(伍先生)转让,我跟他签的合同,合同写明1600每月。后来业主知道后,才跟我说伍先生的合同已经过期了,并没有转让权,需要加我租才租给我。请问伍先生这样冒充可转让并签下合约收取我25000元的转让费算违法吗?还有,业主加租才租给我,损失可以由伍先生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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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伍先生退还你的钱的,因为他属于无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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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属于违法的,你可以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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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先生的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他返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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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先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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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