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之前在一家公司做外贸业务,于今天4月初离职, 公司把底薪全部结算给我了,但是今年1月份到4月份的提成都没给我,公司不给我的原因是担心我带走公司客户。如果我向劳动保障局求助,有用吗? 还有个问题,公司现在要求我给他们签协议,他们就给我提成, 协议的内容大概就是要我保证3年内不碰之前的老客人,但是说实话我客人现在是在跟我做生意, 我能签吗? 签了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期待律师们的详细回复, 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25 11:25: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跟他签竞业禁止协议。但是以赔偿金钱为前提的,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是没有效力的。他们不专业的话,不会懂。所以,你可以跟他签订一个没有赔偿的竞业协议。这个协议对你是没有效力的。但最好别签保密协议。
  • 可仲裁索要
    追问:你好,肖律师, 那我可以签那份协议吗? 签了有没有法律效应?谢谢!
  • 1月份到4月份的提成,你要保留好相关提成的证据。
    3年内不碰之前的老客人,这是竟业限制,应支付你补偿金的。
  • 你好,如果任职期间你们没有签过这方面的协议,你是没义务要远离你的客户的,建议你去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找他们比找律师有力度。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