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12年 9月我一直在公司上班,公司只给我交了最后4个月的低保,能让公司给我补交前面4年的社会保险吗,并且补交成基本养老保险,还有工资有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能让公司补足吗、怎样补。原因是这样的以前前面的工序是2人生产而我1人在后生产,由于公司业务少,改为前面1人生产,我还是1人在后生产。这样相应的降低了我的工资。与车间主任发生了劳动纠纷。以降低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老板和车间主任他们都签了自己的名字。这样有没有经济补偿。急。。急。。。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