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开发商那购得一杂物间,合同约定面积15.12平方米,但此杂物间层高2.1米,按,层高2.2米以下的房屋不计建筑面积.
这样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100%,而合同又约定按面积计价,面积误差处理方式: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约定面积大于实际面积在3%以内,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购房款,大于实际面积超出3%的购房款,出卖人双倍返还.
如此一来,开发商将杂物间卖给我,他还要出钱给我!
我能请求法院这样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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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会有这种好事吗?
追问:第44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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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