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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厂是合伙开的,后承包给另一合伙人自己做,并协议说承包期间一切债务由他个承担并把余下价值100多万元所有材料给他,厂也欠我个人借款30多万元,他承担所有债务是因为他还私下拿了公款15万元,所以答应生产后还钱并愿意个人承担还我钱,后他们经营不善把厂搞垮了,我上诉他还钱,法院就封存了国定资产,但他承包期间欠人一万元货款,债主趁人不在厂里时砸锁坏开吊车进来拉走了价值一万多元的资产,后我报案公安机关不立案,说是个人纠纷,请问公安应该立案吗?

其它综合
2013-05-18 13:05: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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