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房住的,房东把一间房分4间租给住户,分了4只分电表接在一个总电表上,其中一间是我租住的,合同上写着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但实际电价有峰谷用电是白天5毛多,晚上2毛多。但一年用电超过4200度时,电价为白天8毛多,晚上为5毛多。可我住进来前3个月用电量为911度,4个分电表的总表在我搬进来之前早已超过一年的用电量,但房东是按照我7毛每度电来收取费用,我想问这样合不合理,应该怎样收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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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使用的电量和国家标准的电费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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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供电局
追问:我咨询过了,他们只是告诉我是电价和收费标准,可房东收费是按他的来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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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