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劳务派遣公司2010年签合同两年(2010年3月到2012年3月),被派遣到B国有企业上班。2012年3月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两年(2012年3月到2014年3月),,但是现在合同还没到期,A派遣公司和另外一家C公司合并成了一个劳务外包类的公司D,今天要我们和D劳务外包公司签合同,并另附了一张通知说“A公司已经和C公司合并,之前和A签的劳务派遣合同与2013年3月解除”,要我们签字。。60多个人只有及个别没签,我就只其中之一,我现在想咨询一下,签这个合同明显是为了逃避7月1号实施的新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规定,把我们劳务派遣7月1号前全转成劳务外包形式,,,这个合同我没有签,通知上我也没有签字,我现在被辞退的话,我可以要求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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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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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2倍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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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