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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很迷茫,我和家人找寻的是石鼓区**烧伤门诊,尊敬的律师您们认为**医院也有责任吗?我很焦急!我很想聘请律师!我很想了解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难道我有承诺书在手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吗?我是一个刚满23岁的女孩,二十多年来我从未受过伤害,可今年我和男友先后发生意外,我被毁容而男友失去了一条腿!面对这一切事实我几次没有生存的欲望?我只希望我能讨回公道!维护自己的权利![em00]

医疗纠纷
2005-08-04 01:17: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可选择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或医疗合同纠纷起诉。两种法律关系的具体赔偿计算公式是不同的,如医疗合同纠纷就不能提起精神抚慰金。我的建议是选择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起诉。
  • 你有权起诉石鼓区卫协烧伤门诊和南华附一,但南华附一没有责任,我建议你只起诉石鼓区卫协烧伤门诊.
  • 我可以起诉他:1违约.2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失3漏诊吗?
  • 我因意外被烫伤,面积达到12%.因主冶医生反复承诺无疤痕不要植皮才选择就医.为让我们放心在病理记录上写下经过她们治疗和处理后,不发炎,愈后恢复原状.现在我治愈后颈部和手部留下了5%的增生性疤痕.我去卫生部门协商回答我是不一定具有法律效用!且门诊答复烫伤是不能马上能够知道病情的!因为不及时的抗炎处理导致发展为慢性中耳炎,竟然说是我伤势造成!请问根本就没有帮我测量过体温能说我没发过烧吗?中途也发过烧!我应该怎样举证呢?在正规的医疗诊所发生了误导病人就医\隐瞒病情\延误治疗时期和不及时抗炎处理的情况下,发生了无法实现口头承诺和书面记载!我是否有过错!有关部门认为我不讲究科学,不应该相信她的话.作为一个病人我去求医我能够完全懂得这些专业知识吗?难道不该相信医生的话吗?这个回答能够说得过去吗?我是否应该申请鉴定但我的鉴定费用应该由谁负责?我的损害应该如何鉴定才能帮助我?
  • 起诉石鼓区卫协烧伤门诊
  • 可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住院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后继治疗费。
  • 1、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不是由你完成的,而是由医方完成。你所说的情况应该由对方举证。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谁提出谁就先预交费用
  • 请把事情的经过写详细,不然律师无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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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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