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是由于下雨天摩托车滑倒碰到别人造成别人脚腱断裂,交警判定我全责,负责伤者所有的医药费用,直到今年,伤者住院的一切费用我都已经全出了,伤者也已经出院了,现在就要进行到结案那个环节,我咨询过保险公司,误工费保险公司会根据伤者提供的最近几年平均工资收入和住院纪录来进行核算,可伤者要求我赔偿她1.5万元的误工费才会跟我去结案,我觉得不合理,请问这个问题怎么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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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况建议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决,以免给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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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者的要求不合理,你可以让其走正规的法律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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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
追问:通过诉讼是否就能够按照保险公司应赔的金额进行赔付?事后对方会不会以另外的方式说是精神损失之类的要求赔偿呢?
解答:如果构成伤残,应该让伤者告你和保险公司,以后没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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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处理。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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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处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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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帮忙处理,尽量减轻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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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