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一个二手房业主,最近与买家签署协议:1、买家首付一部分购房款,余款银行按揭。2、卖方(就是我)确认银行按揭后,与买方一起去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3、买方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请问:1、我如何确认银行按揭,或者说当房子过户后,如何确保银行贷款到我帐户名下?? 2、如果由于政策的原因,或银行内部员工违规操作,当房子过户后到银行放款这段时间,我未能得到首付之外的余款(银行按揭贷款)。我如何避免这样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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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就行,把主要的条款规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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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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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