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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合同约定21日前付完首期款。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是:逾期没履行合同五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卖方在24号就重新卖了房子。于是单方面解除了合同,请问作为买方的我在法律上可否站得住脚?可否反过来说是卖方违约?

其它综合
2013-05-12 13:19: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未按期支付首期款属于逾期违约,未必构成根本违约,卖方在会通知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立即出售房屋属于一房二卖,此时属于根本违约,从这点来说,你有权说对方违约主张违约责任
  • 按照你的描述,卖方确实是违约了。你可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你可以主张卖方违约,建议来电咨询。
  • 卖方违约,您可依法追究卖方责任,要求赔偿。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我可为您具体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从你所讲情况卖方已是根本违约,你可委托律师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 卖方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为未达到解除合同的约定条件,卖方的确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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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