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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方09年共同买的买的房子。一人一半。房本写女方的名字,10年结的婚,11年有的孩子,11年7月我回农村母亲家养猪到现在,女方来过两回,12年我要求离婚,女方说房子给孩子。要我拿抚养费。我这两年没挣钱,还赔钱,孩子有女方带着,始终在娘家住,我们的房子出租着,请问我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谢谢回答

其它综合
2013-05-11 09:35: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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