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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12月4日进厂,2013年1月13日出的工伤。现在评的十级,社保赔了1万零多一点,我进厂时工资谈的4300元每月,现在实际可以拿到4900元每月左右。到现在为止厂里也没和我签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离职厂里可以赔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3-05-12 22:51: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4300元)支付工伤赔偿、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 十级工伤,离职可以获得12个月工资赔偿,按照受伤前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 如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每月工资,终止劳动关系的话,社保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四个月工资。但社保局支付的都是按缴费标准支付的,与本人工资有差额,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差额。
  • 若你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单位应支付的工伤赔偿约60000元。
  • 你一共可以获得12个月本人工资(即以4900元/月计算),社保赔偿不足的差额可要求公司给付。
  • 你可申请工伤鉴定,确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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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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