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之前他买了一套房子,是贷款买的,贷了二十年,现在才第二年,购房合同上只有他的名字,贷款也是他一人贷的,我想把我的名字加入到购房合同上,他说要上税,那我可不可以要他写个什么保证书或者是协议什么的,对我以后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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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须写协议或保证书之类的材料,因为该房产属于南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你和他一起还贷部分是你的,若婚姻失败,你可以获得补偿(但是需要保存你和他一起还贷是资料、证据)。也就是你的权利不受影响,不写字据同样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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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以登记为准,因此,只有把你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成为共有人,你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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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无需写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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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是加名字,多做下你老公的工作。要么在离婚时你只亨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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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